怀化公积金
怀化市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较去年提高99元
2017-06-15 16:56
中心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基数
近日,中心对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基数实行了调整,提高了月缴存基数上下限额度。
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,中心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6%至12%的比例,对2009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进行了测算,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,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63元,较去年提高了99元;月缴存额下限按市直、鹤城区、中方县32元,其他11个县(市、区)30元的标准执行。